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受理成果范围中的“教育学”整合设置。该专区的校内申报现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仔细阅读《专区工作安排》(附件1)和《专区申报答疑》(附件2),填写《专区申报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院系。
二、院系汇总并完成初步的资格审查、学术规范和政治审查,于截止时间10月24日16:00前将电子版一览表发联系人邮箱。
三、注意事项:
1. 本届评奖和“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2. 参评成果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限为四年。
3. 成果如已参评第九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无论获奖与否,都不再参评。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广泛动员和重点动员,避免出现应报未报。本次评奖限额申报,逾期未报者,不得进入校内遴选推荐环节。限额情况将另行通知。
附件:
1.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3. 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一览表
4.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1日
(联系人:欧阳芳晖,电话:020-84113303,邮箱:ouyfh@mail.sysu.edu.cn,地址:南校园中山楼409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