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处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校内评审结果再次公示
发布人:人文社会科学处
发布日期:2023-02-14
根据《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经校内专家评审,现将校内拟推荐申报名单再次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结果存有异议,可在2023年2月24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送交人文社会科学处。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匿名、冒名、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越
联系电话:020-84110885
邮箱:rwshkxc@mail.sysu.edu.cn
地址:南校园中山楼305办公室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校内评审结果再次公示一览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