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处关于组织申报中山大学人文社科学科交叉团队培育发展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文科发展大会提出的“八大举措”, 立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瞄准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前瞻性布局一批人文社会学科交叉团队,创新研究方法手段和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本领,探索新的学术增长点,助力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学校特设立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交叉团队培育发展专项(下简称“交叉团队专项”)。现将2025年度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瞄准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学校布局和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有效提升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支撑力、贡献力,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二、培育目标
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在人文社会科学的传统优势领域、学术前沿领域和学科交叉领域,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
2025年拟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学科交叉视域下的涉海问题研究”、“人工智能+”等议题,统筹布局3-5个学科交叉团队,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每个团队拟资助100万元,分年度拨款,实行年度考核制,根据年度建设成效下拨后续资金,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团队,可在建设周期满后继续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三、申报条件
(一)2025年“交叉团队专项”设置三个重点领域指南,分别为:
1. 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依托广东实践场域,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全新定位和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等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问题展开研究,揭示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优势、实践指引、光明前景。
同时做好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宣传、阐释和研究工作,加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实践路径研究,为“再造一个新广东”作出贡献。具体选题可包括: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与历史脉络研究、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国式现代化与人文湾区建设研究等。
2. 学科交叉视域下的涉海问题研究
依托现有优势的海洋学科群、科考船等学科和硬件支持,系统梳理校内人文社科关于海洋的相关研究,谋划新的学科交叉研究突破点,探索组建团队,实现文理工的实质性融合。打造特色鲜明的跨学科海洋科学研究。具体选题可包括:南中国与周边世界的人文交流、文明互鉴与文化认同研究、区域国别研究视野下的新时代海洋秩序的构建等。
3. 人工智能+
依托文理医工多学科优势,组建交叉团队,通过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在更多领域探索人工智能与文科的深度融合,推进学科交叉融合,赋能学科建设,助力人才培养。具体选题可包括:数字人文,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伦理、法律研究,数智时代的社会治理研究,基于现有校内资源的大语言模型构建,以及基于大语言模型的数据采集、社会科学实验平台、智能体仿真模型(生成式ABM)平台等计算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等。
申报团队可根据上述重点领域指南自行拟定选题,组建团队开展研究探索;也可围绕国家重要战略需求、学术前沿、大湾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问题,另行拟定研究选题,自选选题申报时需额外提交不超过1000字的选题说明,充分阐释选题的理论或现实意义。
(二)学科交叉团队应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基础,每个团队至少应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其中主要依托学科须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与理工农医学科间的实质性交叉融合。
(三)申报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 周岁 (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申报团队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8人(不含首席),其中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五)已获得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部委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学科交叉团队首席专家申报。
(六)团队拟开展重点研究内容未获得其他科研经费或学校重点发展项目支持。
四、组织形式
申报团队应依托核心学科所在二级单位限额申报,每个二级单位可限额推荐1个团队,鼓励依托单位现有各类科研平台申报。乡村振兴联合研究院、数字人文联合研究院、医学哲学联合研究院、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教育部联合研究院等5个科研机构,每机构可限额推荐1个团队。
各二级单位需对申报团队人员及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处。人文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从国家战略需求、团队建设目标、跨学科交叉研究、人员队伍建设、预期成效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库项目,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排序确定出库项目予以资助。
五、考核管理
(一)年度考核
获资助团队每年度须提交年度考核表,考核内容包括专项资金执行进度,阶段性成果产出、特色贡献等。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组织评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持续资助及核定次年资助经费额度的重要依据。
(二)建设周期考核
获资助团队建设周期结束后进行建设周期考核,系统梳理总结团队建设期内的建设情况,考核内容包括标志性成果产出、重大项目培育、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跨学科研究情况等。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评审,建设周期考核结果作为后续滚动资助的重要依据。
如团队建设期内,获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或团队依托平台获批国家级、部级科研平台,可免于年度和建设周期考核,优先进入第二个建设周期的滚动资助。
六、申报流程
1. 申请团队认真填写《中山大学人文社科学科交叉团队培育发展专项申请书》和《中山大学人文社科学科交叉团队培育发展专项申请书申报信息汇总表》,连同附件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2. 二级单位或科研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及遴选推荐,在申请书上填写单位意见并盖章;
3. 二级单位或科研机构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团队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附件证明材料一式1份,统一报送至中山楼409室人文社会科学处,电子版申请书(PDF版本)、附件材料、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 附件证明材料应突出重要成果,文件页数控制在50页以内,电子版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专项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人文社会科学处可视情况终止资助、收回剩余经费或追回全部经费,并终止相关人员该项目申请资格:
1. 存在违法违纪及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以及违反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学术伦理、保密规定等的;
2. 获资助成果不以中山大学为作者署名单位的;
3. 因团队专家个人原因导致专项或专项经费无法按执行进度完成的;
4. 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扩大经费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
5. 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的;
6. 其他违反本办法及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的行为。
附件:
1.《中山大学人文社科学科交叉团队培育发展专项申请书》
2.《中山大学人文社科学科交叉团队培育发展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刘时,联系电话:020-84113303,邮箱:liush375@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