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组织申报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侯越 发布日期:2024-10-25

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发布国家开展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校内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采用集中申报方式,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及其他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等学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

2.各高校可推荐个人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3.我校申报安排

(1)申请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选择研究领域(名称不得修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个人项目或创新团队。

(2)申请人填写《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

(3)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院系于2024年11月18日前汇总《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人文社会科学处邮箱。如申报数超过限额,须进行校内经遴选。经遴选获推荐的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六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及其扫描电子版,由人文社会科学处报送

 

校内联系人:人文社会科学处侯越吴雅斯联系电话:020-84110885 地址:南校园中山楼409办公室

邮 箱: houy9@mail.sysu.edu.cn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

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教语信司函〔202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教语信〔2023〕2号),决定启动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研究领域见《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附件1)。研究周期为4年,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日。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在编在岗人员。创新团队中的研究骨干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已获得中央部委支持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国家语委科研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方式

主要采用集中申报方式,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及其他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等学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每单位推荐个人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四、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选择研究领域(名称不得修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个人项目或创新团队。

(二)填写《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请各单位在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前,统一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六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语信司(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16。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ghxt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7447

 

附件:1.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

2.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团队)

3.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个人)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