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 人文社会科学处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 暨5月支部组织生活理论学习

稿件来源:中大人文社科 发布人:杨红彬 发布日期:2024-05-26

5月23日下午,人文社会科学处党支部在中山楼409会议室开展支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暨五月支部组织生活理论学习。党支部书记陈诗诗同志主持学习。人文社科处全体党员参会,群众列席会议。

 

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暨5月组织生活理论学习

 

党支部宣传委员蔡潇男同志首先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与大家一起重温了总书记在今年1-4月份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治局会议、湖南考察、重庆考察时的四次重要讲话精神。她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刻指出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确了各项重要举措。蔡潇男同志表示,党支部全体成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站稳群众立场,增强为党分忧、为师生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坚持联系实际学,强化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主动从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中汲取深刻经验教训,真正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为行,实现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在党中央的引领下将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陈诗诗同志梳理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历次修订情况。她谈到,此次最新修订的《条例》,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也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到各领域纪律规定的重要举措。她表示,《条例》注重党的历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当下最新的情况释放出未来执纪将越发严格的强烈信号,做到纪法衔接、纪比法严,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有着重大意义。随后,陈诗诗同志从条例制定的原因和依据、条例的总体要求、遵循原则、“四种形态”、处分情况、处分种类等角度逐条导学《条例》第一编总则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与支部成员一起深入研讨相关条款的内涵与意义。通过学习《条例》总则,大家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自我革命的决心,表示将不断鞭策自我,把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在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后,支部结合5月组织生活要点开展5月支部组织生活理论学习。本次理论学习主要围绕学校2024春季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会见马英九一行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等主题开展。党支部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侯越同志分享学习体会。她谈到,习近平总书记与马英九一行的会晤中,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做好对台工作以及两岸关系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导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用尽可能低的成本投入获得最佳的服务效益。

 

蔡珊珊同志就参加机关青年党员专题读书班分享了学习心得。结合相关学习经历,她表示,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能够让党员进一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同时,她谈到,此次参加读书班的学习让她进一步感受到了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班内的交流学习不仅可以丰盈思想,也让自己能在忙碌的工作中有机会沉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自身理论修养,从而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践,更好地用所学指导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