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前沿”课程讲座第二讲纪要 | 陈乔见:圣经若主人,解者犹奴仆——朱子的圣经解释学

稿件来源:中山大学哲学系 发布人:杨红彬 发布日期:2024-03-11

2024年3月7日晚,中山大学哲学系2023级研究生“哲学前沿”系列讲座第二讲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锡昌堂103室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山大学哲学系陈乔见教授主讲,讲座主题为“圣经若主人,解者犹奴仆——朱子的圣经解释学”,由中山大学哲学系郑淑红副教授主持。

 

陈乔见教授主讲

 

讲座开始,主持人郑淑红老师对本场讲座的理论背景介绍了,现代诠释学产生于19世纪,随着伽达默尔著作的译介,中国学界开始探索中国哲学的解经传统与诠释学对接的可能性,而朱子的著述,如《读书法》等文本则是探索这种可能性的重要依凭。

 

郑淑红副教授主持

 

西方诠释学概览与创建中国诠释学

 

讲座伊始,陈乔见老师首先介绍了这项研究的一些背景,主要是西方诠释学的引进与创建中国诠释学的呼声。何谓“诠释学”?诠释学(Hermeneutics),又译释义学、阐释学、解释学等,词源来自于“Hermes”一词,意为把神意传到人间的使者。作为一项历史运动,诠释学可分为三个阶段:古代诠释学以圣经诠释学和法学诠释学为主;现代诠释学强调方法论的探讨,其主要代表有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前者建立了普遍诠释学概念,后者则旨在从诠释学证成人文科学;当代诠释学的代表有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利科等,其中,海德格尔开启了诠释学的本体论转向,伽达默尔建立了哲学诠释学。作为一门学科,斯坦福哲学百科“诠释学”词条把它定义为“解释哲学”(the philosophy of interpretation),而解释经验的典型是理解(understanding),成功的理解被刻画为成功的解释。这一定义把诠释学的核心“理解”和“解释”很好地表达出来。陈乔见老师还介绍了潘德荣先生的《西方诠释学史》一书,书中对于诠释学的定义、诠释学研究的三个向度(探求作者原意、分析文本的意义和强调作者所悟之义)和国内的研究现状等。20世纪初,受西方诠释学影响,中国学者以“总结、反思和提炼中国古代经典解释过程中的种种原则、规则、方法或预设等内容”为首要任务,来探索中国诠释学(解释学/阐释学)的理论构建。汤一介先生率先提出创建中国解释学的主张,傅伟勋先生则提出了中国诠释学中的“五谓”概念,在此过程中,朱子受到了很多学者的关注。

 

朱子的“圣经解释学”

 

陈乔见老师首先对“圣经解释学”做一说明。首先,“圣经”是中国的本土概念。从汉代开始,中国就形成了“圣经贤传”的传统,而宋儒更是有着强烈的圣人、圣经、圣学意识,这也直接体现在了朱子的著作中,他经常使用“圣经”“圣人”字眼,如“解说圣经”“圣经字若个主人”等。之所以用“解释学”而不是学界常用的“诠释学”或“阐释学”等,一是因为朱子本人用“解释”二字来指称中国传统经典注疏的各种形式,二是此所谓“解释学”不是Hermeneutics或Exegesis对译或格义。总之,本着名从其主的原则,使用“圣经解释学”。“朱子的圣经解释学”主要探讨的是朱子关于解经或读书的一些二阶反思的思想。

 

圣人之言·圣人之心·天下之理

 

在陈乔见老师看来,朱子解经学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圣人之言(圣经),来探究圣人之意和圣人之心,从而探求天理,即所谓“读书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朱熹的解释学观点以“圣人之言,即圣人之心;圣人之心,即天下之理”为先验条件。在“言(经)意(道)之辨”的理论背景下,朱熹显然认为言可尽意、文以载道,“圣人之意,其可以言传者具于是矣,不可以言传者,亦岂外乎是哉”。由此可知,在朱熹看来,语言文字与道(理)之间没有间隙,故而通过语言文字就可以求得圣贤之心,从而掌握超越时空的永恒真理。

 

圣经若主人,解者犹奴仆

 

经学史上曾经有这样一种说法:“宁道孔圣误,讳闻郑服非” (《旧唐书·元行冲传》),这种情况将郑玄和服虔的经典注释的地位放于圣人原典之上,与此相反,朱子则提出了他“圣经字若个主人,解者犹若奴仆”的圣经解释学观点,以确保圣经的绝对地位。具体而言,在解经形式上,朱子反对“舍经而自作文”,而赞同汉儒“依经演绎”的解经方式;在实质观念上,他也反对挪用异教的思想概念来傅会儒家经典,认为“只管谈玄说妙,却恐流入诐淫邪遁里去”。

 

陈乔见老师认为,朱熹以“圣经为主人”的圣经意识与戴维森的“善意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有相通之处。善意原则要求解释者应当追求他与被解释者之间在信念上的“最大化一致”,这正如朱子所说的“《六经》是三代以上书,曾经圣人手,全是天理”,解释得以可能的前提条件是承认圣经的真理性和融贯性。基于这个前提条件,朱子提出了“随文解义”和“不弃注疏”的解释原则。从朱子的相关说法中,可以发现,虽然汉唐注疏之陋是宋儒的一个基本共识,但相比之下,朱熹更为警惕宋人坐谈空妙之弊,且比大部分宋儒更尊重汉唐的注疏。

 

除了上述原则,朱熹还提出了“理会与体验”“循环与反复”的读书与解经方法。朱子认为性即即理也,心具众理,但由于物欲之蔽、习气之私等,烛理不明,因此,需要通过圣贤之言理解圣贤之意,并掌握其中的天地之理,由此可以发现道理是“自家合下元有底”,这也许是朱子尤为喜用“理会”二字的缘由。同时朱子也强调“读书,须要切己体验。不可只作文字看”,只有亲身经历,才能体验圣人之意。与施莱尔马赫的“诠释学循环”类似的是,朱子还注重经典阅读与理解中整体与部分的循环往复,通过反复的阅读,在个别中发现整体精神,或通过整体精神来领悟个别,最后达到真正的理解。

 

未必便是圣经本旨却亦是好说

 

朱子的目的是追求圣人原意,但从历史的角度看,解经者(贤传)与圣人原意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陈乔见老师指出,这个问题可以从朱子“未必便是圣经本旨却亦是好说”这句话中找到答案。借用傅伟勋先生的“蕴谓”一说,对经典的解释可以发掘出经中蕴含的概念,如宋儒的“气质之性”概念,朱子便说,“古人虽不曾说著,考之经典却有此意”。再如“体用”概念,朱子也说这是“后人推出来”的。同时,朱子也以孔子对周易“元亨利贞”的解释为例,说明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解经,虽不同于圣人原意,也自有其价值,故而“亦是好说”。这表明,朱熹并没有局限于“以古释古”的原则,而是在探求原意的同时,为发明创造留下空间,这也与伽达默尔的观点类似,即“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的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但伽达默尔仅仅认为理解“是以不同的方式在理解”,朱熹则更强调追求唯一的原意,在争议处应该寻找正确的解释,他相信“必无众说皆是这里”。

 

周旋回护底议论最害事

 

朱熹说:“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从有疑到无疑,是作为解释前提的善意原则的体现;而由无疑到有疑,则是宋代怀疑精神的发扬,在朱熹看来解经读书时有疑,则“自不容不立论”,不应为明显错误的观点“周旋回护”,曲为之说。但是,在“善意原则”下,解释者似乎无法对圣经贤传提出质疑,故西方学者又提出“人性原则”(principle of humanity)作为补充,这个原则的要义是说古人即便是圣贤也是跟我们一样的人,也有其历史局限性乎错误。当解释者做了最大努力也无法理解被解释者时,就应当承认被解释者或许是错误的。朱子的一个例子很好地表达了这一点,他说:“看人文字,不可随声迁就。我见得是处,方可信。须沉潜玩绎,方有见处。不然,人说沙可做饭,我也说沙可做饭,如何可吃。”

 

总而言之,陈乔见老师认为朱子的圣经解释学是对汉唐注疏与宋代义理之学的双向扬弃,并在随文解义与理会体验、追求圣人原意与解释者的发明、有疑与无疑、善意原则与人性原则之间存在诸多张力。这表明朱子的圣经解释学是既有规范,又有创造的意义活动。

 

问答环节

在陈乔见老师的讲座结束后,郑淑红老师进一步概括和总结了整场讲座的内容,并认为这些内容进一步深化了对朱子解释学的理解。

 

在接下来的问答环节,陈乔见老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在有关朱子的解释学对个人修身养性的义理之学的侧重问题上,陈乔见老师认为,朱子的理论整体上都偏重于心性修养,这与宋学的内在化转向密不可分。但从诠释学的角度看,正如伽达默尔所言,诠释学具有教化或启示功能,解经学不仅仅追求文本原意,还有教化的意义,而这同样也适用于朱子。

 

有同学对程颢弟子所说的从“传圣人之道”到“传圣人之心”,再到“传己之心”的说法提出疑问。陈乔见老师说,这个例子表明了很多哲学史家的看法,即二程兄弟开创了后来理学和心学两派。上述说法明显具有心学倾向,更与后来王阳明所谓“故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的看法颇为接近,传道最终是心心相印。

 

陈乔见老师讲座中提到朱子的《四书章句集注》是其解释学运用的杰作,其中对四子出现的一些概念如“天”“仁”“义”“礼”等的解释以及整体哲学体系是相当融贯的。有同学从融贯论真理观出发,提问对于像《四书章句集注》这样内部自身融贯的哲学体系是否有进行批判的可能。陈乔见老师认为,即便像朱子这样的大哲学家,其理论体系总会有些有些破绽,根据人性原则,我们就应对其进行某种批评,而王阳明对朱熹“纵格得草木来,如何诚得自家意”的批评便是一种内在性的批评。

 

最后,由郑淑红老师向陈乔见老师赠送讲座纪念海报,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