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侯越 发布日期:2024-01-19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近期发布了《关于开展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通知请见附件和人文社会科学处网站。校内工作安排如下:

1. 各单位通知科研人员自查2020-2023年立项,且目前仍在研(含已提交结项申请材料,但未收到结项证书)的广东省社科项目,包括专项、定向委托、特别委托等项目。

2. 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4年度检查成果汇总表》,院系按立项年度的顺序汇总并于3月1日(周五)前汇总提交电子版至人文社科处邮箱。

3. 已报送结项申请材料但未收到结项证书,请在附件1的备注栏说明并填写结项材料寄送时间。

4. 人文社会科学处汇总初审后,填写汇总表和年度检查报告,并报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校内联系人:侯越,吴雅斯

电话:020-84110885

邮箱:houy9@mail.sysu.edu.cn;

地址:南校园中山楼409办公室

 

 

原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

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1198685.html

为提升我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拟于近期对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根据2024年度工作安排,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提交省社科规划项目2024年度检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单位

所有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二、检查对象

所有2024年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

     三、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是否具有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是否按《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23〕2号)》要求合理开支等。

      3.项目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指导项目开展中期变更;是否按时督促到期课题按时结项;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1)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4年度检查成果汇总表》(附件1),科研管理部门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4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2)根据年度检查的内容,参考《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4年度检查报告模板》(附件3)撰写年度检查报告(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行距30磅)。

  2.报送方式

  请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报送至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电子邮箱gdskghb@163.com。

  3.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

  五、其他要求事项

  各有关单位社科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4年度检查成果汇总表》进行审核把关,并以年度检查为契机督促各类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

1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4年度检查成果汇总表(项目负责人填写)

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4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单位填写)

3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4年度检查报告模板

  (联系人:钟怡;联系电话:020-83825078)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