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关党支部2023年9月组织生活要点》的通知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中山大学2023年9月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组织生活要点》,结合机关党支部实际,研究制定9月组织生活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山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机关党支部2023年9月组织生活要点
一、本月理论学习主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6月28日至29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了新时代10年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大成就,科学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任务。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解读和研究阐释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战略部署精神。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一以贯之的要求,按照学校开展的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求,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贡献力量。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大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更加深入人心,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7月17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和陕西汉中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和陕西汉中考察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党中央部署,善始善终、慎终如始,务求实效,要对主题教育的实效进行科学、客观评估。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检验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的成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东西进行检视,分析根源,对症下药,切实改出实效。
(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5日至7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来到苏州、南京等地,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历史文化街区、科学实验室等进行调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抓深抓实各项重点措施,取得较好效果。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意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落实“重实践”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在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强调要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意义,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7月16日出版的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章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精神,根据新的使命任务、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工作需要,不断调整优化职能体系,使之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基础研究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8月1日出版的第15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加强基础研究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文章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精神,不断加强基础研究,为应对国际科技竞争、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努力。
(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8月16日出版的第16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文章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十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9月1日出版的第17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文章强调,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精神,深刻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深刻理解“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
以下学习要点请结合工作实际,自行查阅学习资料,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落实:
(十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十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十四)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七月二十四日会议精神。
(十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科学与中国”院士专家代表的回信。
(十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成都第三十一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开幕式欢迎宴会上的致辞。
二、近期组织工作要点
(一)认真做好主题教育工作。一是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扎实抓好问题整改,按规定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报告有关情况,并将汇编材料于9月15日前报送机关党委。二是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根据《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机关党委〔2023〕112 号)的要求,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报告于9月14日前报送机关党委。三是做好主题教育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主题教育期间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是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真实记录,对于总结经验、探寻规律、工作查考以及研究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根据《关于做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机关党委〔2023〕115 号)要求,把主题教育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并将汇编材料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印制成册的材料经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检查签字后,由各党支部(党总支)妥善保管。
(二)认真做好新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在新教职工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委员应根据《党员入党材料审查清单》,于新教职工入职一个月内,认真查阅新教职工党员档案材料,重点审核党员的入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发展党员程序。对于通过入党材料审核的党员,尽快办理转接手续,更新党员数据,维护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在新教职工中开展政治引领、发展党员工作。
(三)严格做好出国(境)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精神,党员出国(境)前要主动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出国(境)学习研究6个月以上,应在出国(境)前按规定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保留期间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1次,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对出国(境)党员做好行前教育,及时提醒、督促和协助党员办理手续,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四)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根据《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请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认真组织理论学习,创新教育形式,观看有关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洁文化展馆等,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请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附件:2023年9月学习参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