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情况说明(2019年5月)

发布人:人文社会科学处 发布日期:2019-05-28

一、项目延期

      1、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按时完成项目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2、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从2019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191231日;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091日;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91日,以此类推。

      3、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线上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

二、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阶段性成果提前出版(涉密、敏感阶段性成果出版发表)

      以上事项变更,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线上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

三、变更项目责任单位

      1、我校转出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线上提交变更管理单位申请,经我校、转入单位、省级主管部门、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通过后,下载打印《变更审批表》,到科研院和会计核算处办理剩余经费转出手续。

      2、外单位转入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线上提交变更管理单位申请,经转出单位、我校、省级主管部门、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通过后,下载打印《变更审批表》,从原单位提取出立项通知书、预算回执、申请书、经费开支明细(加盖原单位财务部门公章)等项目材料原件,从原单位办理剩余经费转入我校手续,待经费到账后,登录校内科研系统办理经费认领、项目立项手续。

四、自行申请终止或撤销项目

      如因项目负责人身体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开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线上提交终止或撤销项目的申请,经我校审批同意后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备案。

五、变更课题组成员

     由项目负责人分别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和校内科研系统,线上提交成员变更申请报学校审批。

六、预算调整

     1、如需增列外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线上提交调整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

     2、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调整,由项目负责人线下提交《中山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经院系、科研院、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分别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和校内科研系统,线上提交预算调整申请报学校审批。(注:目前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每个项目调整经费预算的次数只有2次。)

七、重大项目子课题外拨或转入

     1、重大项目子课题经费外拨:重大项目预算回执中已做外拨经费预算或外拨经费申请经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通过,项目负责人与子课题所在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登录校内科研系统申请经费外拨。

     2、重大项目子课题转入:我校科研人员承担校外重大项目子课题,如有经费转入,须子课题负责人与对方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准备由对方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重大项目立项通知书、外拨经费预算回执、重大项目申请书(封面页、数据表页、子课题负责人签字页)等项目材料复印件,待经费到账后,登录校内科研系统办理经费认领、项目立项手续。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jsp

     校内科研系统:https://newkeyan.sysu.edu.cn/srm/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