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结项操作指引

发布人:人文社会科学处

一、适用范围:

      201941日起,我省正式启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jsp

      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大项目、 重大专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结项鉴定工作已开始通过平台进行报送,不再提交纸质版。

      中华外译项目等继续使用原纸质材料寄送方式结项,暂不通过系统填报,今后各类项目会陆续开通线上结项功能。

二、申请与受理:

       1、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按时完成项目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在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负责人可随时可登录系统提交结项申请或者向科学研究院提交结项材料。

       2、主管部门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从2019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191231日;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091日;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91日,以此类推。

       3、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登录系统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作终止处理。

三、结项流程与说明:

(一)年度项目

      年度项目鉴定结项有网络通讯鉴定、免于鉴定两种形式。

      网络通讯鉴定流程如下:

      1、没有系统登录账号的负责人,先登录系统用邮箱注册账号,注册后科研院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即可登录系统。

      2、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发起“申请结项”的操作,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应信息的填报和材料的上传。所需材料包括:

       (1)鉴定结项成果(PDF或图片格式)——将项目全部最终成果上传。因采取匿名鉴定方式,请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再上传。如果是修改后第二次申请鉴定或修改复审的项目,请提交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修改说明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

       可上传多个附件,每个附件文件大小限60M,最多可上传50个附件。

       成果形式为专题论文集的项目,论文集开头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收录的数篇论文应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结集形成一个文件,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2)总结报告(word文档)——下载结项填报页面的模板撰写并上传到相应位置。内容包括:项目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情况;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3000字左右。

       (3)最终成果简介(word文档)——请按照平台的内容要求认真撰写。

       (4)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PDF文档) ,以及最终成果和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的说明材料(word文档)。

       (5)查重报告(格式不限)——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成果的文字复制比没有统一要求,请课题组自觉按照学术规范对引文进行标注,查重时请将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按查重机构要求的格式填写在作者栏。有特殊情况可自行说明,如果说明的文字太多,也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文件上传到查重报告附件中。如无查重报告,请上传不查重说明。

       (6)经费开支明细账(PDF或图片)——申请结项时须如实填写“项目资金决算表”,同时上传经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科、审计处审核盖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账。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费用开支明细账。

       (7)项目预算回执(PDF或图片)——非必填,如无该文件可不提供。     

       (8)因获奖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需要在管理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PDF文档)

       (9)阶段性成果是论文(集)形式并且已正式发表的,必须上传成果全文附件(最终审定稿或正式发表版式,限PDF文件)。

       3、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待科研院管理人员审核和主管部门审核,后续可在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免于鉴定鉴定流程如下:

      1、申请免于鉴定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一等奖的;

    2)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我办《成果要报》采用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2、满足上述条件(1)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参考网络通讯鉴定流程,线上提出申请。

      3、满足上述条件(2)或(3)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不能线上提出申请,需提交纸质结项材料送审。提交材料包括:

       最终成果2套、结项审批书3份、最终成果简介2份、申请“免于鉴定”所需附件2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 》2份(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经费使用明细表3份(盖财务公章)、预算回执复印件1份、查重报告首页纸质版2份、光盘2张(含WORD版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和最终成果简介、查重报告全文)。

(二)后期资助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实行网络通讯鉴定。
       1、没有系统登录账号的负责人,先登录系统用邮箱注册账号,注册后科研院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即可登录系统。
       2、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发起“申请结项”的操作,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应信息的填报和材料的上传。所需上传材料与年度项目网络通讯鉴定上传材料相同。
       3、系统提交结项经科研院审核通过后,需线下提交3份纸质最终匿名书稿成果至人文社科处。

(三)中华外译项目

       第一步先申请鉴定,需提交: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鉴定申请表》3份、成果原著2套、翻译定稿2套。

       第二步全国工作办通过鉴定的项目进入出版程序,需提交:结项审批书3份、经费使用明细表3(盖财务公章)、最终成果简介2份、最终出版样书6套,光盘2张(含上述所有材料)。

(四)重大项目(含重大专项项目)

       重大项目鉴定结项有网络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免于鉴定三种形式。

       1、网络通讯鉴定:

       由首席专家通过系统线上提交结项申请,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最终成果简介、最终成果全文等内容。 

       2、会议鉴定:

       结项成果属于大型文献集成、研究丛书或大型数据库性质的,可由首席专家在线提出会议鉴定申请,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提出鉴定专家建议名单,报经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后,由省级社科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会前需由首席专家通过平台提交《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万字的成果概要;会后由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将鉴定专家意见表(扫描版)通过平台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并寄送内含最终成果的移动存储介质2份。

       3、免于鉴定:

     1)在完成项目本身研究任务的前提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全国社科工作办视情况予以审批:

       ①有2项及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

       ②有2项及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实际部门采纳;

       ③阶段性研究成果被编发全国社科工作办《国家高端智库研究报告》《成果要报》2篇及以上;

       ④经有关部门认定研究成果涉密不宜公开,且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2)满足上述条件①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可由项目首席专家在线提出免鉴申请并按程序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需通过平台提交项目基本信息、最终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全文,以及相应佐证材料。

     3)满足上述条件②③④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属成果涉密项目,由首席专家在线提出免于鉴定申请,经批准后通过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线下提交材料包括:

       纸质版《鉴定结项审批书》3(A4左侧装订)、最终成果简介2(A4左侧装订),移动存储介质2(内含最终成果全文、最终成果简介和《鉴定结项审批书》及相应佐证材料)

       注意:如有重要事项变更,须在《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总结报告”中予以说明,并附经全国社科工作办或项目责任单位批准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提交的成果形式必须与项目申报时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致。申请时最终成果形式填写了“专著、研究报告”或“研究报告、论文”等两类成果类型的,必须两项成果均已完成后方能提请结项。

       3、以“论文(集)”形式结项的,论文可以不正式发表、也可以正式发表。以著作或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一定要通过鉴定后再出版,不可擅自出版,确需先出版的要事先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先出版。如最终成果未经鉴定擅自先出版,该成果只能当做阶段性成果,不能作为最终成果结项。

       4、关于查重报告:未发表或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书稿需查重。查重时,注意把课题组成员都列入作者,这样“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才相对准确。申请结项的负责人自行使用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进行查重,网址为:https://cx.cnki.net/。外文结项成果需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国外查重机构。

       5、关于经费审核:年度项目、重大项目打印经费开支明细加盖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其余线下提交纸质结项材料的项目,在结项审批书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盖章处盖章。审批部门: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审计处。

人文社会科学处联系人:侯越,020-84110885,南校园中山楼409办公室,E-mail houy9@mail.sysu.edu.cn